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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控煙履約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各級各類衛生計生機構在公務活動中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此外,今後患者到醫院看病,首診將被詢問吸煙史,並將獲得戒煙指導和服務。
  通知要求,各級各類衛生計生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在禁止吸煙的室內外場所吸煙,並要有專兼職人員勸阻和制止他人違規吸煙行為;不得在機構內銷售和提供煙草製品,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按規定張貼禁煙標識。要將創建無煙衛生計生機構工作納入各單位制度建設,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和教育,要將控煙宣傳教育納入衛生計生人員崗位繼續教育的必修課。給予必要的人員和經費支持,為員工提供戒煙幫助。
  衛生計生機構在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應建立首診詢問吸煙史制度,將其納入病歷考核標準,為吸煙病人提供戒煙指導和服務。
  通知提出,各級各類衛生計生機構在公務活動中嚴禁吸煙,承辦單位不得提供煙草製品,參加人員不吸煙、不敬煙、不勸煙,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
  通知強調,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定期開展無煙環境監測,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加強督導檢查。將無煙衛生計生機構納入各級衛生計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評優指標,實行一票否決。對於個人和單位違反規定的,取消當年各種評優評先資格。將創建無煙衛生計生系統工作納入衛生計生機構評審、質量控制、執法監督等工作。對尚未實現全面禁煙的單位,限期整改;對於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吸煙的工作人員,要給予批評教育;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質疑:獎勵是否系變相福利?回應:僅口頭表揚不涉及費用
  該規定在獲得網友“點贊”的同時,也遭到部分網友的質疑:如何實施獎勵?錢從哪來?是不是變相發福利?規定如何貫徹落實?
  針對這些問題,國家衛計委宣傳司的工作人員表示,該規定的落實主要依靠衛計委的內部監督,同時鼓勵職工自願、自主、自律進行戒煙。至於網友關註的“獎勵”問題,衛計委會對戒煙成功的職工進行“口頭表揚”,而不涉及費用。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該規定將長期有效,以保障建設無煙衛計委形成長效機制。
  綜合京華時報記者張然新華社  (原標題:醫院將建首診詢問吸煙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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