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寧1月24日電 (記者 蔣雪林)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指出,2013年,廣西全區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08件,處理246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14人。
  6起典型問題是:
  一、廣西林科院違規用公款購買發放月餅。2013年8月30日,廣西林科院院長、黨委副書記袁鐵象主持召開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開展中秋節慰問活動,在院黨委書記等人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的情況下,仍然同意用公款購買月餅發給全院幹部職工,並由院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兼工會主席周啟華親自組織協調購買月餅事宜。9月10日,該院將購買的1146盒月餅發給全院幹部職工,每份246元,共開支141527元。給予該院院長袁鐵象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周啟華黨內警告處分,免去職務;所用公款全部退繳。
  二、欽州市靈山縣政協黨組成員、副調研員鐘紀華公款旅游。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鐘紀華未經批准,以組織政協委員外出考察為名帶領其妻子、本單位3名工作人員及1名家屬、縣科協主席、縣農機監理站站長共8人到浙江杭州、紹興、溫州等地旅游。鐘紀華及其妻子等6人旅游費用3萬元在靈山縣政協報銷;縣科協主席、縣農機監理站站長每人5000元的旅游費用在其所在單位報銷。給予鐘紀華撤銷黨內職務、行政記大過處分;用公款支付的旅游費用4萬元全部退賠上繳。
  三、賀州市賀州日報社組織幹部職工公款旅游。2013年5月9日,賀州日報社社長葉紀銀主持會議研究,同意以旅游公司所欠廣告費直接抵頂的方式,以外出學習考察的名義組織幹部職工旅游。時任副社長李重建(現任賀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表態同意並參與公款外出旅游。2013年7、8月,該報社採取按領導和女幹部補貼1000元、男幹部每人800元、不足部分個人自理的方式,分3批組織幹部職工25人分別到江西、福建旅游,開支補貼23000元。給予葉紀銀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李重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補貼款項全部退賠。
  四、桂林市秀峰區地稅局違規組織幹部職工公款消費。2013年7月18日、19日,經秀峰區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呂保全同意,桂林市秀峰區地稅局讀書協會以開展讀書活動名義,組織33名會員到社會休閑會所進行公款消費,開支3300元,被網絡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給予呂保全行政記過處分,免去其局長職務;給予秀峰區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馬玉嬡行政警告處分;給予秀峰區地稅局第一稅務所副所長、讀書協會負責人楊麗行政記過處分;開支的款項全部退賠。
  五、崇左市寧明縣文體局局長陶昌東、黨組書記鐘曉光違規購買使用公車。2012年7月,陶昌東、鐘曉光未經審批,同意以縣文化館的名義挪用2011年度中西部地區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專項資金8.81萬元購買一臺上海大眾桑塔納小汽車,供鐘曉光平時使用。分別給予陶昌東、鐘曉光黨內警告處分;所購車輛已被收繳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百色市平果縣馬頭鎮衛生院院長李欣、新安鎮中心衛生院院長韋敏參與公款高消費娛樂。2013年1月至8月,李欣任馬頭鎮衛生院院長期間,多次參與用公款到營業性KTV娛樂場所消費,公款支出40852元;韋敏任新安鎮中心衛生院院長期間,多次參與用公款到營業性KTV娛樂場所消費,公款支出26080元。分別給予李欣、韋敏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春節期間,是公款吃喝、送禮、旅游和鋪張浪費等不正之風易發高發期,也是人民群眾關註黨風政風的敏感期。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中央和自治區有關嚴禁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嚴禁出入私人會所等通知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嚴格自律,自覺接受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執紀監督問責,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違紀行為,做到發現問題不查處不放過、處理不到位不放過、典型問題不通報曝光不放過,形成懲治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高壓態勢。  (原標題:廣西通報6起違反八項規定問題 114人受黨政紀處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j43mjnhp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